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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早就不去尋找和提問
「生命有什麼意義?」
因為這是個無聊和各說各話的問題。
其中更蘊藏不少傳統包袱留下的謊言外衣,
就像你之前會以為你珍愛的是生命。
意義,這兩個字恐怕不同人也有不同解。
還真的很難去解釋「意義」的意義,
我把它比喻作一種事物背後終極的目的性吧。
比如你看到一個人在街上走路。
他要去上班。
於是走路是一個過程;一種去上班的方式。
所以這走路對他終極的意義就是去餬口。
當然,若他超級熱愛他的工作,
走路對他的意義可能是增加成就感。
走路是一條長長的過程,類似生命。
過程中會發生很多事情。
有想得到的事情,也會有意外。
但我不認為走路本身就是最終的意義。
你可能說,我只是悠閒地去散步;或是隨意走走看看,
沒什麼目的性的。
其實有!
想獲得身心舒暢、享受悠閒、看看街景,
都是你的目的。
別說這些是附加的價值,
失去了這些,你真的還願意去走路嗎?
生命的意義~愛怎麼說隨人,
畢竟每個人都有闡述的權柄。
當然也包含ediwxy的說法~
生命意義就在於它本身以及過程中經驗的一切。
只是我並不認同而已。
因為我並不認為我生來就是非得去經驗這一切的,
就算是,我也不願意。
我的想法一般而言都非常的通俗也很實際。
對於形而上的想法,我比較沒那種悟性。
而且,有時候過於誠實去面對自己想法時,
才發現自己、他人和傳統間都有好多看不到的任性。
自己的任性,經常可以控制在自我生命的範疇內。
眾人團結的任性,就成為一種暴力!
我不怎麼看重生命,
但是放不下和重視的是生命中不斷相遇所產生的感情。
來自於自己的喜惡;原生的親人;
結識的朋友,和不一定會出現的他。
但是放不下不代表就能有多少力氣。
就像喜歡吃蓮心冰,卻不一定願意騎著機車
花二十五分鐘頂著太陽、風塵僕僕的上大肚山一趟。
目前只夠力氣 拖著…
雖然拖著也並不好受。
取捨,是很自然的狀況。
超出了能力範圍的事物,都得一一捨棄。
是留下、是丟棄,選擇時就看意願和喜歡程度了。
我相信很多人並不是很迷戀死亡,
只是比起恐怖的生命,
死亡顯得平靜、無傷多了。
溫家寶對災民孩子說:
「別哭,這是災難。你們既然在災難中存活,
就好好的生活下去,以後有什麼困難,政府會幫助你們的。」
仔細想想當中的「既然…,就…」
兩句之間並沒有真正依存的關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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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地震後黃金72小時,是指
地震災難後,受困的災民在沒有水、食物等資源下,
能夠支撐的平均時限。
並不是過了七十二小時後就沒救或不重要了好嗎?
這是回應今天某媒體的誤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