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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早就不去尋找和提問
「生命有什麼意義?」
因為這是個無聊和各說各話的問題。
其中更蘊藏不少傳統包袱留下的謊言外衣,
就像你之前會以為你珍愛的是生命。

   

意義,這兩個字恐怕不同人也有不同解。

還真的很難去解釋「意義」的意義,

我把它比喻作一種事物背後終極的目的性吧。

比如你看到一個人在街上走路。

他要去上班。

於是走路是一個過程;一種去上班的方式。

所以這走路對他終極的意義就是去餬口。

當然,若他超級熱愛他的工作,

走路對他的意義可能是增加成就感。



走路是一條長長的過程,類似生命。

過程中會發生很多事情。

有想得到的事情,也會有意外。

但我不認為走路本身就是最終的意義。


你可能說,我只是悠閒地去散步;或是隨意走走看看,

沒什麼目的性的。

其實有!

想獲得身心舒暢、享受悠閒、看看街景,

都是你的目的。

別說這些是附加的價值,

失去了這些,你真的還願意去走路嗎?



生命的意義~愛怎麼說隨人,
畢竟每個人都有闡述的權柄。

當然也包含ediwxy的說法~

生命意義就在於它本身以及過程中經驗的一切。

只是我並不認同而已。

因為我並不認為我生來就是非得去經驗這一切的,

就算是,我也不願意。



我的想法一般而言都非常的通俗也很實際。

對於形而上的想法,我比較沒那種悟性。

而且,有時候過於誠實去面對自己想法時,

才發現自己、他人和傳統間都有好多看不到的任性。

自己的任性,經常可以控制在自我生命的範疇內。

眾人團結的任性,就成為一種暴力!

 

我不怎麼看重生命,

但是放不下和重視的是生命中不斷相遇所產生的感情。

來自於自己的喜惡;原生的親人;

結識的朋友,和不一定會出現的他。

但是放不下不代表就能有多少力氣。

就像喜歡吃蓮心冰,卻不一定願意騎著機車

花二十五分鐘頂著太陽、風塵僕僕的上大肚山一趟。

目前只夠力氣 拖著

雖然拖著也並不好受。



取捨,是很自然的狀況。

超出了能力範圍的事物,都得一一捨棄。

是留下、是丟棄,選擇時就看意願和喜歡程度了。

我相信很多人並不是很迷戀死亡,

只是比起恐怖的生命,

死亡顯得平靜、無傷多了。



溫家寶對災民孩子說:

「別哭,這是災難。你們既然在災難中存活,

就好好的生活下去,以後有什麼困難,政府會幫助你們的。」


仔細想想當中的「既然
,就

兩句之間並沒有真正依存的關連性。

--
所謂地震後黃金72小時,是指
地震災難後,受困的災民在沒有水、食物等資源下,
能夠支撐的平均時限。
並不是過了七十二小時後就沒救或不重要了好嗎?
這是回應今天某媒體的誤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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