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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麻煩在於人,
不願負責的人,對於問題冷漠的人和過於一廂情願的人。
寫這篇總有點心悸,稍有不甚就是地雷。
記得上一篇聊到視覺的屏障,
人們總是容易受到「第一感」的左右來決定對待方式。
比方一個外在姣好的人,很容易獲得人們的好感,
容易被大家接納,即使犯錯了也相較容易被原諒。
持平來說,這算是一種天性?抱歉,我也不確定這是否算天性,
但外在優勢通常會讓其他人們釋出相對的優惠。
反過來說,沒有這項優勢的人們該有的機會就打折了…
假設府上不時有流浪漢來翻垃圾桶找回收或食物,
甚至經常在晚上偷偷到您的車庫去睡覺並隨地便溺,
趕了又來,一日復一日,您會怎麼處理?
處理的方式和對方長得好不好看、是否乾淨可愛有沒有關係?
我住家的社區這兩年來了一些偷渡客,
偷渡的當然不是流浪的帥哥、美女,而是常見的流浪貓。
最初他們會偷偷溜進社區的垃圾場中大翻特翻找食物,
久了、地方摸熟了,就繼而潛入地下室做窩。
地下室停車場對他們來說可以遮風避雨,
冬天時那裡比樓上溫暖,夏天則較之涼快。
並且完全不用擔心野狗的威脅,躲避人類也相當方便,
隨時往某部汽車下面鑽或跳上管線的輕鋼架即可。
這麼美好的住宅品質,他們當然不想離開。
漸漸某些很有「愛心」的人們開始行善,
他們寵溺似地每天拿食物到地下室等地方餵食野貓。
讓停車場隨時都提供充足的水源和食物,
使貓咪們的居住環境更加升等。
事情當然不會這麼輕鬆簡單。
貓的數量越來越多,活動範圍也越來越廣。
不時會窩在誰的汽、機車上,甚至在上頭大、小解。
很快地也將貓蚤等小蟲帶入地下室,
而這些跳蚤也會隨著用車人回家。
整個地下室沖充斥著貓尿和貓糞的氣味,有段時間還出現
腐屍的臭氣,好一個月後才在角落裡找到幾隻
夭折、死去已久的貓屍。
上個月社區的管理室發出公文,要清理這些野貓。
貼出公告的當天就發現有人在公文下方貼上便利貼,
內容是:
你們這樣作對嗎?違反了動物保育法吧?
應該要讓人來領養才對…
更絕的是隔天竟然找來某新聞台來採訪,
宣揚我們的管理室是多麼的殘忍、沒有愛心。
想當然爾,管理室馬上撤銷了那張公文和決議。
轉而安撫那些有「愛心」的人們。
隔幾天某個愛動物的協會來社區貼公告,
「教導」大家如何處理流浪貓的問題,
方法是:
如果您家附近出現野貓,請先定時、定點餵養貓,
逐漸和貓打好關係、有了感情之後,再帶貓去獸醫院結紮,
結紮後要照顧他們5~7天,讓傷口痊癒、上藥避免感染,
之後就地野放,不要放到陌生的環境。
這有可能嗎?
於是一切的狀態都持續著,環境的衛生依然惡化。
我並不討厭貓,更喜歡狗的忠心。
但無法負擔飼養的責任,因此暫時不考慮養動物。
貓被送到收容中心一段時間
沒有人去領養,就會被處死。
這些我知道,也並不認同這樣殘忍的方式。
不因為貓很可愛或是不可愛,
而是動物該有他們自己的生存權利。
只是這存在的方式是否非得和人類攪和一起卻值得商討,
一如前面的討論,若是個流浪漢來家裡亂,甚至強居,
人們通常是會強制驅逐甚至請警察將其逮捕。
那動物呢?
當某些人們打著愛護動物的名義在替流浪貓說話時,
很想知道如果動物換成了老鼠或蟒蛇,
是否一樣這麼受到他們的溺愛?
那些有「愛心」的人除了餵養卻不管教,這又怎麼說呢?
用自己的方式把動物帶入人類生活的模式,
餵食、留宿,卻放任其造成其他人的損失。
說穿了不過也是一種外貌的取捨,和自私的語言。
「貓很可愛」或「我喜歡貓」所以我要餵他們,
就算製造了其他問題也不關我的事。
這不是保護動物的心態吧?這只是保護個人偏愛罷了。
因此這心態和想把貓趕走維持環境衛生的人們相比,
完全沒有比較高尚或道德,甚至更沒有責任感。
話說回貓、狗這些和人類太過親近的動物。
向來動物們本身就沒有什麼問題,問題都在人。
如果人們沒有棄養又怎會有這麼多的流浪貓狗呢?
棄養之後所製造的問題,那些棄養者可曾負過責任?
而法律有沒有更嚴格的處分和執行?
人的問題造成了動物的問題,回頭又影響了人。
人類到底適不適合豢養寵物?
雖然隱隱覺得好像不妥,畢竟動物有他們自己的生活方式,
人類用強權的力量強制決定了動物的一生,
這是一種霸權。
養、棄、閹、殺都是霸道的展現方式。
以上的每一個決定人們都沒有經過動物的同意。
先不論主人會給予的物質條件和情感,這情景就類似
假設有天來了一群更高智慧和能力的外星人,
想要飼養我們人類,你覺得如何呢?
然而,我親身看過許多寵物與主人之間的感情,
對彼此的依戀和需要…那是真實、明確和美好的。
所以這個問題我沒有答案…
就類似人該不該生小孩,
勿再提什麼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的謬論,
想生下一代就要有足夠的物質、心智、學習心和責任感等條件。
倘若人們能盡到一個飼養的完全責任,不棄養
(包含寵物可能會生的孩子)、
不影響到其他人、寵物也開心與他生活。
似乎沒什麼好反對的。
因此,能夠解決難題的方法只有嚴格約束想飼養動物的人,
只要飼主能夠負責任照顧好寵物,問題就會大大減少。
說到底真正的麻煩在於人,
不願負責的人,對於問題冷漠的人和過於一廂情願的人。
虐待動物的確不對,但是要讓所有人都一樣喜歡也不可能。
單純認為,想要把流浪動物驅除居家範圍並不是虐待。
即使有天情形反了過來,人類闖入某動物的居住領域中,
能力所及下,這動物也會把人給驅除的!
某些動保團體可以思考一下,
自己是怎麼對待出現在家裡的蟑螂、老鼠?
同理,很多人也只是不想流浪貓狗出現在家裡罷了。
不願負責的人,對於問題冷漠的人和過於一廂情願的人。
寫這篇總有點心悸,稍有不甚就是地雷。
記得上一篇聊到視覺的屏障,
人們總是容易受到「第一感」的左右來決定對待方式。
比方一個外在姣好的人,很容易獲得人們的好感,
容易被大家接納,即使犯錯了也相較容易被原諒。
持平來說,這算是一種天性?抱歉,我也不確定這是否算天性,
但外在優勢通常會讓其他人們釋出相對的優惠。
反過來說,沒有這項優勢的人們該有的機會就打折了…
假設府上不時有流浪漢來翻垃圾桶找回收或食物,
甚至經常在晚上偷偷到您的車庫去睡覺並隨地便溺,
趕了又來,一日復一日,您會怎麼處理?
處理的方式和對方長得好不好看、是否乾淨可愛有沒有關係?
我住家的社區這兩年來了一些偷渡客,
偷渡的當然不是流浪的帥哥、美女,而是常見的流浪貓。
最初他們會偷偷溜進社區的垃圾場中大翻特翻找食物,
久了、地方摸熟了,就繼而潛入地下室做窩。
地下室停車場對他們來說可以遮風避雨,
冬天時那裡比樓上溫暖,夏天則較之涼快。
並且完全不用擔心野狗的威脅,躲避人類也相當方便,
隨時往某部汽車下面鑽或跳上管線的輕鋼架即可。
這麼美好的住宅品質,他們當然不想離開。
漸漸某些很有「愛心」的人們開始行善,
他們寵溺似地每天拿食物到地下室等地方餵食野貓。
讓停車場隨時都提供充足的水源和食物,
使貓咪們的居住環境更加升等。
事情當然不會這麼輕鬆簡單。
貓的數量越來越多,活動範圍也越來越廣。
不時會窩在誰的汽、機車上,甚至在上頭大、小解。
很快地也將貓蚤等小蟲帶入地下室,
而這些跳蚤也會隨著用車人回家。
整個地下室沖充斥著貓尿和貓糞的氣味,有段時間還出現
腐屍的臭氣,好一個月後才在角落裡找到幾隻
夭折、死去已久的貓屍。
上個月社區的管理室發出公文,要清理這些野貓。
貼出公告的當天就發現有人在公文下方貼上便利貼,
內容是:
你們這樣作對嗎?違反了動物保育法吧?
應該要讓人來領養才對…
更絕的是隔天竟然找來某新聞台來採訪,
宣揚我們的管理室是多麼的殘忍、沒有愛心。
想當然爾,管理室馬上撤銷了那張公文和決議。
轉而安撫那些有「愛心」的人們。
隔幾天某個愛動物的協會來社區貼公告,
「教導」大家如何處理流浪貓的問題,
方法是:
如果您家附近出現野貓,請先定時、定點餵養貓,
逐漸和貓打好關係、有了感情之後,再帶貓去獸醫院結紮,
結紮後要照顧他們5~7天,讓傷口痊癒、上藥避免感染,
之後就地野放,不要放到陌生的環境。
這有可能嗎?
於是一切的狀態都持續著,環境的衛生依然惡化。
我並不討厭貓,更喜歡狗的忠心。
但無法負擔飼養的責任,因此暫時不考慮養動物。
貓被送到收容中心一段時間
沒有人去領養,就會被處死。
這些我知道,也並不認同這樣殘忍的方式。
不因為貓很可愛或是不可愛,
而是動物該有他們自己的生存權利。
只是這存在的方式是否非得和人類攪和一起卻值得商討,
一如前面的討論,若是個流浪漢來家裡亂,甚至強居,
人們通常是會強制驅逐甚至請警察將其逮捕。
那動物呢?
當某些人們打著愛護動物的名義在替流浪貓說話時,
很想知道如果動物換成了老鼠或蟒蛇,
是否一樣這麼受到他們的溺愛?
那些有「愛心」的人除了餵養卻不管教,這又怎麼說呢?
用自己的方式把動物帶入人類生活的模式,
餵食、留宿,卻放任其造成其他人的損失。
說穿了不過也是一種外貌的取捨,和自私的語言。
「貓很可愛」或「我喜歡貓」所以我要餵他們,
就算製造了其他問題也不關我的事。
這不是保護動物的心態吧?這只是保護個人偏愛罷了。
因此這心態和想把貓趕走維持環境衛生的人們相比,
完全沒有比較高尚或道德,甚至更沒有責任感。
話說回貓、狗這些和人類太過親近的動物。
向來動物們本身就沒有什麼問題,問題都在人。
如果人們沒有棄養又怎會有這麼多的流浪貓狗呢?
棄養之後所製造的問題,那些棄養者可曾負過責任?
而法律有沒有更嚴格的處分和執行?
人的問題造成了動物的問題,回頭又影響了人。
人類到底適不適合豢養寵物?
雖然隱隱覺得好像不妥,畢竟動物有他們自己的生活方式,
人類用強權的力量強制決定了動物的一生,
這是一種霸權。
養、棄、閹、殺都是霸道的展現方式。
以上的每一個決定人們都沒有經過動物的同意。
先不論主人會給予的物質條件和情感,這情景就類似
假設有天來了一群更高智慧和能力的外星人,
想要飼養我們人類,你覺得如何呢?
然而,我親身看過許多寵物與主人之間的感情,
對彼此的依戀和需要…那是真實、明確和美好的。
所以這個問題我沒有答案…
就類似人該不該生小孩,
勿再提什麼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的謬論,
想生下一代就要有足夠的物質、心智、學習心和責任感等條件。
倘若人們能盡到一個飼養的完全責任,不棄養
(包含寵物可能會生的孩子)、
不影響到其他人、寵物也開心與他生活。
似乎沒什麼好反對的。
因此,能夠解決難題的方法只有嚴格約束想飼養動物的人,
只要飼主能夠負責任照顧好寵物,問題就會大大減少。
說到底真正的麻煩在於人,
不願負責的人,對於問題冷漠的人和過於一廂情願的人。
虐待動物的確不對,但是要讓所有人都一樣喜歡也不可能。
單純認為,想要把流浪動物驅除居家範圍並不是虐待。
即使有天情形反了過來,人類闖入某動物的居住領域中,
能力所及下,這動物也會把人給驅除的!
某些動保團體可以思考一下,
自己是怎麼對待出現在家裡的蟑螂、老鼠?
同理,很多人也只是不想流浪貓狗出現在家裡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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