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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圈回應閒聊的過程,講到了一些東西。
回頭看看自己之前的日記,
竟然還沒有清楚寫過這些。
於是,即便天都快亮了,還是決定把它整理整理。

有人常說人有種酸葡萄的心理,吃不到就說酸!
得不到的,就把那人事物給貶低一番,自己面子和心情似乎就好多了。
不過,還有一種心態也很妙,
蘇永康唱:「舊愛還是最美。」
我們這裡該說,曾經擁有卻不再擁有的,經常很美。

就是這種奇怪的心態,
對於曾經擁有但失去的或受損的,就特別紀念。
比如遺失了一條項鍊,就開始覺得他是多麼的美,自己有多喜歡。
但是在遺失前,放在抽屜已經好多年根本不曾想起。
就像小指頭受傷了,我們才發現做事情處處受限制,
但是等他好了,我們卻也沒有更加珍惜他。
許多情侶在分手之後,或在親友離去之後,
就會想起對方種種的好,
覺得心裡頭還是非常愛對方。
事實上相處的時候,天天吵鬧爭執。

那種等到失去了才產生的情懷,
是複雜而多元的,很多成份是一種持有者對於「失去」的傷感。
於是自我萌生了很多情愫。
但那裡頭真愛的成份不大。

在英文裡頭愛是個名詞也是個及物動詞,
所以愛這個動詞後方要接應受詞。
倘若受詞消失,這個動詞就無法存在。
所以很多時後和很多情形,愛其實並不存在,或不純粹。
因為愛沒那麼簡單。

比如說,有些人非常瘋狂於某些歌星影星,
經常在能見到偶像時大喊:
「XXX我愛你!」之類的標語。
大多數的時候,這真的只是一個標語,一個jingle。
存在的是一個迷戀,不是愛。
就像是某一種單戀的形式,暈頭轉向,帶些瘋狂~
但是從頭到尾都不會和那個被愛的人在一起相處。
沒有一起相處、生活、交集、共事等,根本不算真正的瞭解和接納對方,
平心而論,也根本不能確定自己是否有辦法愛對方。
在這迷戀的過程中,那位被愛的對象根本也就不曾接受過自己的愛。
因為真愛的行為,更不是如此簡單。
當然,一定有特例的。

曾經跟朋友討論過,若愛的對象消失,
那份愛還會不會存在?
相信愛過了,那份曾經的愛就是存在的。
只不過當對象消失之後,愛就無法繼續增長。
了不起持平,但大多都會隨時間消磨。
因為對象消失了,再愛 根本也給不出去。
其他萌生的情感,如傷心、想念、憤愾、懊悔或珍惜等,
有好的、有壞的、有破壞、有成長,
都伴隨那份愛和失去而生,
但本質不一定是愛了。

若不曾經愛,會否在失去後反而愛了呢?
我的理論是不會。
因為不曾愛,現在可接受愛的人事物消失,
只是單方情感上產生了變化,一如上述的情緒,
但也不是愛。
除非,那人事物又回來,因為之前產生了「反省」、「珍惜」…等想法,
並在相處之後證實那些想法有效,真的愛了~那才算愛。
不過,前提是,愛的受詞得回來!

倘若能認同這種理論,那更該想清楚,
身邊是否有該愛或辜負的親、情、友人,
把握還能相處的日子,好好愛!
真的不愛,也希望能好散~

小圈真是個有想法的人,
年紀輕輕卻常常想得很清楚。
跟他聊天的過程,經常會讓我整理一些思緒。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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